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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11-01 瀏覽量:3028
為了進一步確保兒童健康和安全,菲律賓于2013年9月3日批準了《2013年菲律賓玩具和游戲用品安全法案》(公共法案第10620號),要求兒童玩具和游戲用品必須標記或附有清晰的安全警告。法案已于9月18日正式生效,制造商、零售商、分銷商和進口商將有一年的過渡期。法案主要包含以下三項內容:
根據法案,必須標示英語或菲律賓語的警示聲明。警示聲明必須出現在產品包裝袋的主面板上、包裝或任何說明材料上;針對散裝銷售的產品:放置已拆除包裝的玩具或游戲用品的零售展示箱子和容器,或自動販賣機,也應當附有英語或菲律賓語的警示聲明。聲明必須使用通俗語言,采用引人注目和清晰易讀的方式,并且排版、布局及顏色與背景形成鮮明對比。同時,該標簽必須符合公共法案第7394號,即《菲律賓消費者法案》;任何彈子游戲、乳膠氣球、小型球類或包含一個彈子、乳膠氣球、小型球類或其他小部件的玩具或游戲用品,如包裝不符合法案要求,都應被視為標簽不合格或將被禁止,因為其可能含有有害物質。
所有上述不符合標簽要求的本地制造或在菲律賓進口、捐贈、分銷或銷售的玩具和游戲用品必須符合安全標簽和制造商標記要求,否則將由制造商和進口商出資從市場上撤除,絕不允許在菲律賓分銷、銷售或供應,直至產品符合該新法案的要求。
菲律賓是新興工業國家及世界新興市場之一,有著巨大的發展潛力。檢驗檢疫部門提醒,產品出口至菲律賓的企業要詳細了解目標國技術法規和標準的更新,將以往出現的類似案例與自身情況進行比對,建立預警和快速反應系統;另外,企業要依據新的標簽要求就玩具標簽存在的缺陷和不足進行整改,特別是完整性、適用性、準確性等方面,莫因標簽上的“小問題”而導致產品出口遭阻。
來源:WTO檢驗檢疫信息網